時間:2025-04-29 作者: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自貢市釜溪河流域高新段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自發【2023】項批新158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自貢市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建設資金來自 爭取上級資金和高新區財政投入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自貢市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自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自發【2023】項批新158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四川廣智華榮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自貢市高新區釜溪河流域高新段。
2.2規模及投資額:1.建設河岸生態緩沖帶,總面積約 95000 ㎡;2.建設河口人工濕地,總面積約 3000 ㎡,其中在易市小河入河口處 1100 ㎡ 、老燒房處支流入河口處 1900 ㎡;3 在熊家壩處修復人工濕地,濕地場地整理面積為9200㎡ ,植物收割面積為4600㎡ ,修復濕地建設面積為9200㎡,生態護岸長度建設為400m,進出水管道建設長度為35m 及標識牌 2 塊。項目投資估算約 3475 萬元。
2.3招標范圍:本項目范圍內的勘察、設計服務工作;勘察服務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勘、詳勘、補勘、土石比報告、地下管道探測及沿線附屬構筑物)、設計測繪、委托第三方進行巖土勘察審查及后續服務等工作;設計服務主要包括: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服務,委托第三方進行初步設計審查等相關后續服務工作。
2.4質量目標:符合國家現行勘察設計規范標準和要求。
2.5勘察設計服務期限:52日歷天(其中勘察服務期限15日歷天,設計服務期限37日歷天)。
2.6標段劃分:勘察設計一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
3.1.2業績要求:(本項為多選)
? 無業績要求。
3.1.3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證書, / (業績要求) ,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投標單位不超過 2 家(含牽頭單位)具有相應資質的獨立法人組成;(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繳納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實施;(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年04月30日 00時00分 (北京時間,下同)進入《自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設投標系統入口,憑數字證書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技術資料等)(聯系電話:028-85569858)
4.2 招標人不提供招標文件獲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年05月20日 09時15分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遞交經投標人數字證書加密的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和 四川建設網和自貢高新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公告發布的其它媒介名稱)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自貢市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貢市沿灘區金川東路21號
郵 編: 643000
聯 系 人: 劉先生
電 話: 0813-8232575
傳 真: /
電子郵件: /
網 址: /
開戶銀行: /
賬 號: /
? 招標代理機構: 四川廣智華榮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金周路595號4棟15樓1505號
郵 編: 610000
聯 系 人: 劉女士
電 話: 028-61894045
傳 真: /
電子郵件: /
網 址: /
開戶銀行: /
賬 號: /
2025年4月29日
注:
(1)若劃分標段,則填寫標段序號;若劃分為兩個及以上標段,應分別明確各標段的具體內容、劃分情況。
(2)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應是國家對投標人資質的強制性規定。不是國家規定必須具備的資質,不得作為資質要求。
(3)招標人對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要求,設置的投資額、面積、長度等規模量化指標不得高于本次招標工程相應指標,類似項目業績的定義應明確,用語準確無歧義。
(4)招標人限定的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少于設定的資質個數。